金融统计学(0714Z2)专业介绍

 

20113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》(学位〔200910号)等文件,进一步规范了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设置条件及设置程序。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,结合本单位团队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条件,按本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,可在二级学科目录内自主设置与调整本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。拟设交叉学科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,其基础理论、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,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,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。学位授予单位按本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,在二级学科目录外自主增设(含更名)二级学科需经过增设方案论证、同行专家评议、公示并接受质询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等程序后报教育部备案。

统计学院于2012年开始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:金融统计学(0714Z2),并于次年开始招生,授予理学学位。培养具有扎实的金融学、统计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;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统计分析的能力;培养出既有坚实的数理金融基础,掌握丰富的统计方法,又有较强的计算机程序编制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,同时具有金融学及其他相关的交叉学科专业知识、实际动手能力强的高级复合型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