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计学院会议室、研讨室和实验室使用管理办法

统计学院会议室(1502)、研讨室(1706)和实验室(1708)是学院师生商讨重大事情和进行学术研讨交流的重要场所。为加强对会议室、研讨室和实验室的使用管理,更好地为学院发展服务,特制定本办法:

第一条 凡欲在会议室、研讨室和实验室举办会议和研讨活动,应遵循“先申请后使用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。使用部门或老师应填写《统计学院会议室、研讨室和实验室使用表》(附件1),提前向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,按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。实验室管理人员电话13573143298

第二条 按照“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责任人是场所使用期间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负责活动期间的管理及安全工作,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。

第三条 会议室、研讨室和实验室是学院重点防火地点。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;未经允许,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乱接电线;禁止乱动消防设施。

第四条 凡进入会议室、研讨室和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场所管理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遵守社会公德,讲究卫生,不准喧哗和损坏公物。对于违反公共场所纪律的人员,管理人员有权制止、教育、直至通知安全管理处处理。

第五条 为保证活动安全,举办活动期间,使用人员需事先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,由员工管理员提前将活动场所房门打开。会议室、研讨室和实验室使用完毕后,使用者必须负责把所用设施还原,清理会场卫生,并通知员工管理员锁门。

第六条 不尽事宜由学院实验室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1

 统计学院会议室、研讨室和实验室使用申请表

活动项目

 

 

使用部门

 

活动时间

 

活动责任人

 

联系电话

 

活动人数

 

活动方式

 

实验室管理人员意见

 

 

 

签字: